“脉动”3D广告被吐槽,户外广告可以出圈不能越界新京报快评
公交站台上的“脉动”广告引发热议。图/社交平台视频截图
最近,你有没有注意到公交站台那个逼真的巨型饮料瓶?这可不是错觉,而是达能旗下品牌“脉动”推出的3D立体户外广告,但它却意外引爆了争议漩涡。
据界面新闻披露,这款广告以超1.5米高、凸出30厘米的瓶身造型抢占眼球,却因挤占公共空间、威胁市民安全而遭网友疯狂吐槽。达能官方回应称已收到反馈,将积极处理。
从设计看,广告创意本意是突破平面局限,用立体效果提升视觉冲击。但放置在公交站台,却产生了反效果:座位被大幅压缩,原本能容三四人的区域只剩一两个空位,更有路人险些撞上凸出部分。这些负面声音,值得设计方深刻反思。
各地规范对此似乎存在空白。广州公交广告公司表示,当地法规未禁止候车亭设置特型广告;成都、西安等地的条例也缺乏具体约束。但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》明确要求广告不得影响公用设施——当3D广告导致站台功能受损,是否已触碰红线?
社交平台上,部分站台已将广告牌前的座位移开。这种调整势在必行:广告终究是配套设施,若为吸睛而牺牲公共便利,无疑是本末倒置的越界行为。
此事折射出更深层问题。随着3D、AR等技术普及,广告不再是静态信息,而是动态介入公共生活。今年5月,成都春熙路的3D仿生蛇广告就因过度逼真引发恐慌,类似案例凸显创意与公共秩序的冲突。
立体广告的争议,暴露出规范滞后于技术创新的尴尬。如何在吸引眼球与保障公共利益间找到平衡?这既考验品牌的责任意识,也呼吁监管对新型广告形式前瞻性回应。当前法规空白地带,正需细化规则——让创意出圈时不越界,才是可持续之道。
撰稿 / 江城(媒体人)
编辑 / 马小龙
校对 / 王心
相关问答
广告安装引纠纷:店铺反悔是否构成越界侵权?
侵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涉及铁路、公路等事故的损害赔偿诉讼,则适用专门管辖规则。






